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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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校际交流报名开始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9-0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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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应萌新们: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联盟办学和东西协作优势,共享川渝甬三地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拟决定从2021和2022级学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前往成都文理学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交流学习,深入体验东西部不同地区高等教育育人环境,达到“开眼界、长见识、增能力、提格局”的学习目标从而推动川应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

——校际交流选拔对象

我校2021级在籍学生、2022级新生。

——交流学校及所在城市

成都文理学院——成都(金堂校区)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重庆(永川校区)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宁波

——交流时间

20229—20238月,为期一年

——选拔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无纹身;

(二)专业与交流学校所开专业一致;

(三)2021级学生在校期间无挂科,所学课程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

(四)2021级学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选拔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际交流访学项目申请表》,并于9月12日17:00前将申请表交至学院辅导员处。

(二)学校综合各学院报名情况和交流学校专业名额,确定校际交流预备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确定最终人选。

(三)2022级新生根据交流名额,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交换期间有关事宜说明

    (一)学生交换学习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等的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能少于我校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学分;

(二)学生交流学习期间享受接收交流院校学生相同的待遇,如住宿安排、图书资料借阅、学生证发放、社团活动等;

(三)学生交换学习期间按照交换学校的规章制度,将学生纳入该校正规学生管理;

(四)学生在本学校按照现有标准缴纳学费,按收受学校规定标准,向接收学校学校缴纳住宿费。

(五)学生党员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接收学校参加组织活动。

(六)学生交换学习期间,可在接收学校办理医保。

(七)交流访学学生一经派出,不得中途擅自返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本人申请,双方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八)交流访学学生要严格遵守接收学校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

 

附件: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际交流访学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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